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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7-06 (21:30:54)

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新媒体人员,现将有关事先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招聘人员系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范围及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类相关专业优先;具有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从事新媒体采编制作经验、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2、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思维清晰、敏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擅长信息搜集与整合,具有一定的策划能力;

3、熟悉新媒体产品器材,掌握各类微信编辑器、H5页面制作和编辑排版工具,掌握photoshop等制图软件的基础操作;

4、具有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有进取精神、团队合作意识以及较好的沟通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父母及配偶被列为失信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岗位职责

1、负责新闻信息采编、文案设计撰写等文字材料;

2、负责官方网站、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

3、负责协助用人单位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5日

报名地点: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渝水区中山路911号)

咨询电话:0790-6432198

(一)报名: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如有),按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为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七、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由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被聘用派遣人员合同期内由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后,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继续留用的,由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被聘用派遣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相应工作岗位的,或因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使用的,由单位将派遣人员退回新余市开拓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八、待遇

(一)薪资报酬:4380左右(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投稿采用奖励

(二)福利待遇:缴纳社会各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年三节共2100元、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早餐、中餐免费、出差享受在职干警同等出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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